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海南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
《海南省科技計劃體系優化改革方案》
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海南自貿港科技工作的新要求和科技創新規律,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以超常規手段打贏科技創新翻身仗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瓊府辦{2021}24號)的要求,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研究起草了《海南省科技計劃體系優化改革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實施。
附件:
1.海南省科技計劃體系優化改革方案
2.改革后的科技專項布局
3.科技專項布局框圖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海南省財政廳
2021年9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一
海南省科技計劃體系優化改革方案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和《海南省以超常規手段打贏科技創新翻身仗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完善科技計劃體系,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提升科技創新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戰略支撐作用,現提出如下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陸???rdquo;重大目標任務和重點創新創業主體、平臺載體,充分發揮海南自由貿易港科技合作政策優勢,進一步優化科技專項布局和項目生成機制,聚焦聚力,配置科技創新資源,推動新起點上更高質量的科技創新,支撐引領海南開啟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新征程。
二、改革任務
(一)優化科技專項布局
為更好地適應科技活動規律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新要求,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全面性和協同性,取消原“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重大科技計劃、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計劃和創新能力建設計劃”等五大科技計劃,優化設置七個科技專項。改革后的科技計劃體系優化簡化,定位清晰,易于管理。
1. 設置科技專項。
(1)“陸???rdquo;科技專項。為新設立專項。強化政府引導和頂層布局,聚焦種業、深海、航天等三大未來產業,委托“陸海空”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研究院)組織實施,建立“省實驗室+領域首席科學家+項目精英團隊+外部協作單位”的技術創新體系,進行系統化和全鏈條部署,支持開展“陸???rdquo;領域基礎前沿技術、核心關鍵技術、產業化技術研發,支撐三大未來產業發展。
(2)重點研發專項。為整合專項。聚焦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旅游業和熱帶高效農業等產業科技創新發展需求,以及面向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促進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求,開展應用研究、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解決制約民生和公共服務的關鍵科技問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升人民生活品質,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支撐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包括共性關鍵技術、院士創新平臺科研和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等。
(3)自然科學基金專項。為保留專項。聚焦基礎、前沿技術和人才培養,支持科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在職人員開展自然科學及與自然科學相交叉學科領域的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自由探索,培養科學技術和產業研究人才,培育源頭創新能力,服務重點產業發展,為建設科技強省提供有力支撐。
(4)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專項。為整合專項。聚焦企業技術創新主體,通過科研投入補助、科技金融、認定獎勵等方式,引進和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支持重點園區、創新創業平臺建設,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升產業集聚和公共服務能力,為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包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園區科技創新、創新創業平臺和科技金融等。
(5)科技條件平臺專項。為整合專項。支持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培育高能級創新載體,打造承接國家戰略任務的重大科研平臺,通過“筑巢引鳳”作用和技術溢出效應,提升承接國家戰略任務能力;推動科技資源高效配置和開放共享,打造科技創新發源地。包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研發支撐平臺和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等。
(6)科技合作專項。為新設專項。發揮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優勢,構建更加靈活高效的國內外科技合作和引才引智機制;支持政府間科技合作,推動更高層次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引進國內外大院大所落地海南或設立分支機構;有效整合全球科技創新資源,充分發揮科技合作在對外開放中的先導和帶動作用,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包括科研機構引進培育、國際合作等。
(7)市縣科技創新專項。為整合專項。聚焦創新型城市、創新型縣(市)建設、鄉村振興和科學普及,強化區域協同發展,針對不同地區的產業特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形成創新能力突出、創新輻射引領作用強的創新驅動發展新標桿,構建縣域創新驅動發展新格局。建設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引進和示范推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開展技術培訓,發展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科技助力鄉村振興。包括市縣創新、鄉村振興等。
(二)完善科技項目管理機制
2.優化科技項目生成機制。拓展科技計劃項目來源,通過公開征集、定向擇優、定向委托、揭榜掛帥等多種方式,突出質量、貢獻、績效導向,建立以市場和技術需求為導向的科技項目遴選機制,健全穩定支持與競爭性相結合的項目生成機制。按照常年受理、定期評審、分批下達的原則建立科研項目庫。突發應急公共事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關注的重大科研任務,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3.改革科研項目管理機制。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專業化服務能力建設,發揮專業服務機構作用,充分運用信息技術,精簡管理流程,構筑網上一站式服務平臺,逐步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承接立項評審、過程管理、驗收評估等項目實施的具體工作,構建“管評驗”分離的科技項目管理體制。健全項目評審回避、結果反饋、立項公示、專家公示等制度,實現評審全過程的可申訴、可查詢、可追溯。
4.完善科研獎懲機制。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度,在各類科技項目合同(任務書、協議書等)中約定科研誠信義務和違約責任條款。加強獎懲力度,做好失信行為記錄及評分評級工作。對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且未謀取個人非法利益,因不可抗力等客觀因素影響導致未能履約的,按照容錯相關規定予以免責或從輕、減輕處理。
5.壓實創新主體法人責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落實法人監管責任和科研誠信責任,完善內控制度和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管理權限范圍內調整事項的審批及備案、項目實施和經費使用的日常監督檢查,全程跟蹤了解項目實施進展和經費使用情況,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蒲薪涃M規范使用,保障科技項目順利實施。
(三)完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
6.優化財政科技資金投入方式。遵循科技創新規律,按照科技活動類型,綜合運用前資助、后補助等多種支持方式,切實提升財政科技資金使用績效。對于事前資助項目,主要采取定額資助或事前立項、先期撥付部分引導資金、事中基于績效評價撥付剩余資金的分期資助方式;對于后補助項目,主要采取總額控制或事前立項,事后基于績效評價一次性獎勵補助方式。
7.改革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一是簡化預算編制,將預算科目精簡為設備費、業務費和勞務費三大類,將設備費等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對自然科學基金和人才類等項目實施經費包干制。二是加大科研人員激勵,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60%,間接費用可全部用于績效支出;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由單位繳納的項目聘用人員社保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勞務費列支。三是項目驗收通過后,結余資金留歸承擔單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出;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范圍。四是創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試點由領銜科學家自主確定研究課題、科研團隊和經費使用。五是科研項目可配備科研財務助理,提供預算編制、報銷等專業化服務,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相關人力成本費用可通過項目經費等渠道解決。六是改進科研經費監管,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依規開展審計監督。
(四)創新科技資源配置機制
8.建立省市(縣)協同機制。引導市縣增加財政科技投入,建立省級財政和市縣聯動投入機制,在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示范推廣等方面促進省市(縣)科技部門的協同聯動,切實形成目標一致、協作配合的工作合力。在平臺載體的培育和認定方面,逐步建立省、市縣分級管理的機制,助力各市(縣)集聚更多工作抓手,推進區域科技創新發展。
9.探索實施科技計劃項目對外開放。支持在海南注冊的外資企業與外資研發機構參與承擔除涉及國家安全以外的科研項目,推動外籍科學家領銜承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與省內單位共同申請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由項目合同各方約定成果歸屬和分享方式。探索建立財政科技資金跨區使用機制,允許跨境聯合項目資金由項目主管單位或項目承擔單位根據合同約定撥付至國(境)外牽頭單位或參與單位。
三、組織保障
(一)統籌兼顧、有序銜接。要著眼長遠,立足實際,做好“四個銜接”。一是與海南省“十三五”科技計劃體系相銜接,將撤銷的科技獎勵專項以一次性項目編入部門預算,將科技論壇等科技活動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原為重大科技計劃專門設立的省級財政科技計劃管理廳際聯席會議和省級財政科技計劃戰略咨詢與綜合評審委員會隨重大科技計劃取消而自然取消;二是與海南省“十四五”科技創新發展規劃相銜接,做好科技專項的頂層設計;三是與原各專項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相銜接,做好科技專項管理辦法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四是與部門預算專項資金管理相銜接,保障國家項目和平臺的經費配套。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在改革過程中統籌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改革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二)優化系統、完善流程。優化科技項目綜合業務系統,完善科技專項管理流程,加強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和應用。研究制定一張科技計劃執行流程圖,完善一個多層次的高水平專家庫。省科技廳要對各科技專項的支持內容和方式做好充分的調研論證,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情況適時予以調整、細化和完善,建立滾動支持和退出機制。
(三)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營造大膽嘗試、勇于創新的工作氛圍,積極推進我省科技計劃改革工作,優化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機制,著手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助力。
附件二
改革后的科技專項布局
一、陸??湛萍紝m?/p>
聚焦“陸???rdquo;領域的重大技術、重大工程、重大裝備等進行系統化和全鏈條部署,依托省崖州灣種子實驗室、省深海技術實驗室、省空天技術創新研究院等研發機構,通過建立“省實驗室+領域首席科學家+項目精英團隊+外部協作單位”的技術創新體系,統籌全省相關領域科研資源,共同謀劃重點發展方向,并形成長期穩定支持機制,開展基礎前沿技術、核心關鍵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技術研發,打造海南戰略科技力量。
二、重點研發專項
整合原省重大科技計劃、重點研發計劃、院士創新平臺科研專項和省屬科研院所技術創新專項等。
(一)聚焦支柱產業科技創新發展需求,面向制約我省高新技術、現代農業、社會發展等領域的關鍵核心共性技術,開展應用研究、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撐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面向院士創新平臺,突出技術戰略咨詢、人才培養、學科建設、院士科技成果應用及轉化,圍繞重點產業、重大民生科技需求,開展科技創新活動。
(三)通過項目補助的方式,支持省屬科研院所提升研究開發實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專項經費主要用于從事基礎性工作的人員費用和從事技術開發應用的科研項目支出。
三、自然科學基金
自然科學基金支持科技人員,特別是青年科技人員、經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或其授權的機構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高水平科研團隊和企業人才在自然科學領域自由選題,開展創新性科學研究,促進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培育產業科技人才,進一步激發我省企業技術創新活力。分為面上項目、青年基金項目、高層次人才項目、創新團隊項目和企業人才項目。針對重大科技戰略、技術發展規劃、重大科技制度創新、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等,開展軟科學研究,推動創新驅動發展。
四、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專項
包括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園區科技創新、創新創業平臺和科技金融等。
(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加大高新技術企業扶持力度,建立科技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機制,引導科技型領軍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庫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帶動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協同創新發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引導全社會加大R&D投入。
(二)園區科技創新。支持國家級和省級高新區、農高區科技創新和平臺建設,引導我省科技園區高質量發展。
(三)創新創業平臺。包括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大學科技園、國際離岸創新創業試驗區、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國家新藥轉化基地、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創新創業大賽等。重點支持相關載體為初創企業、創新團隊、創客等提供共享設施和專業化服務;推動相關科技成果轉化載體集科技成果、知識產權、資金、人才、服務等創新要素,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四)科技金融。包括科轉基金、瓊科貸和科技創新券。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信貸支持,開展科技保險、科技擔保、股權質押等科技金融服務。發揮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基金作用,帶動社會投資,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
五、科技條件平臺專項
包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研發支撐平臺和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等。
(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打造承接國家戰略任務的重大科研平臺,提升承接國家戰略任務能力。培育建設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充分發揮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筑巢引鳳”作用和技術溢出效應,力爭在優勢領域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
(二)研發支撐平臺。包括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院士創新平臺和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運行,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為我省科技創新活動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條件保障。
(三)資源共享服務平臺。支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平臺、科技資源庫(館)和科學數據中心等科技資源平臺建設及運行,加強優質科技資源有機集成,擴大資源開放共享,提升資源使用效益。
六、科技合作專項
包括科研機構引進培育、國際合作等。
(一)科研機構引進培育。支持引進國內外大院大所落地海南,帶動本地科研機構協同發展。發揮海南自由貿易港政策優勢,引進集聚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來瓊設立科研機構。
(二)國際合作。包括國際合作項目、國際合作基地和引才引智項目。通過國際合作研發、科研人員交流、舉辦高水平國際學術交流會議等方式,強化政府間科技合作,支持在合作框架下實施科研項目聯合攻關;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人文交流;支持國際創新園、國際聯合研究中心、國際技術轉移中心、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基地、聯合實驗室、國際技術轉移體系等。
七、市縣科技創新專項
包括市縣創新、鄉村振興等。
(一)市縣創新。包括創新型城市建設、創新型縣(市)建設和科學普及。以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縣域科技創新體系為核心,支持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創新型縣(市)建設,強化科技創新與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有效對接,加大科技研發投入,搭建科技創新平臺,培育高新技術產業。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推動全民科學素質持續提升,助力創新型省份建設。
(二)鄉村振興。支持科技特派員工作,建設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引進應用和示范推廣農業新技術、新品種及良種良法,開展技術培訓,發展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科技助力鄉村振興;支持科技特派員110服務站,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方便、快捷綜合性農業科技服務平臺。
附件三
改革后的科技專項布局框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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