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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派駐監督“探頭”作用彰顯 各派駐組立案26件

海南日報記者日前從文昌市紀委監委獲悉,今年以來,文昌市紀委監委向市直單位共派駐5家紀檢監察組,制定了《市紀委派駐紀檢工作規則(試行)》和派駐監督工作要點,緊盯4個重點,派駐監督“探頭”作用初步彰顯。各派駐組共處置問題線索95件、立案26件,分別同比增長106.52%、108.33%。

緊盯廉政風險點。通過查找駐在單位領導班子及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點,重點梳理高風險點,督促制定風險防范措施,不僅使被監督部門提高自我防范風險的能動,增強黨員干部的風險和廉政意識,更點準“穴位”,使監督更加高效。

緊盯苗頭和小問題。各派駐機構在日常監督中注重抓早抓小,細致到要求駐在單位規范“三重一大”會議記錄,把紀律挺在前面,注重發現苗頭、“小毛病”,及時提醒教育、咬耳扯袖。

緊盯問題線索和信訪件。突出重點人重點事,深入駐在單位搜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六項紀律等問題信息,主動發現問題,認真受理和處置日常監督、巡察反饋和信訪舉報的問題線索,做到快查快辦。

緊盯“關鍵少數”和關鍵領域。針對部分單位監督對象多或專項資金多、廉政風險意識弱等特點,緊盯駐在單位班子成員等“關鍵少數”,盯牢權力集中關鍵環節、資金密集重點崗位的黨員干部,精準發力,切實提高監督實效。(記者李佳飛 通訊員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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