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報訊(記者 薛建英)11月15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政府獲悉,《太原市促進知識產權創新發展若干支持政策(2020—2023年)》已出臺,該市對年度獲得專利授權量達到200件(含)以上、100件(含)以上200件以下、50件(含)以上100件以下或發明專利授權量20件(含)以上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植物新品種授權的,每件給予1萬元獎勵。
太原市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途徑或直接向國外(地區)遞交申請并獲得外國國家(地區)專利管理部門授權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每件給予2萬元資助,同一發明創造被多個國家(地區)授權的,最多資助3個國家(地區)。對存續10年以上的發明專利,從第11年開始,每年每件發明專利按當年實際繳納費用的50%給予專利權人資助。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優秀獎,山西省專利獎一、二、三等獎專利項目的第一專利權人,按照省級獎勵金額予以1:1配套獎勵。
在山西省14個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擇優支持一批專利導航示范項目,對開展區域規劃類(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的縣(市、區)政府和園區管委會,每個項目給予30萬元獎勵;對企事業單位開展的企業經營類、研發活動類、人才管理類等專利導航項目,擇優給予每個項目20萬元資助。主動引進全國排名靠前、有一定影響力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鼓勵國內外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太原市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對年營業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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